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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8-01-25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1131 應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二、本科目應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股利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購入股票,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后的金額,借記“短期投資”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應收的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在短期投資或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按照本企業應享有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小企業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1132 應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債券投資應收取的利息。購入的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在“長期債券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購入債券,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應收的債券利息后的金額,借記“短期投資”或“長期債券投資”科目,按照應收的債券利息,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在長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照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實際收到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到的債券利息。
1221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包括:各種應收的賠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小企業出口產品或商品按照稅法規定應予退回的增值稅款,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發生的其他各種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
出口產品或商品按照稅法規定應予退回的增值稅款,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種應收款項,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認其他應收款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應當按照可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