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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8-01-25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1002 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二、銀行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增加銀行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應收賬款”等科目;減少銀行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小企業應當按照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
“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小企業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有外幣銀行存款的小企業,還應當分別按照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1012 其他貨幣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外埠存款、備用金等其他貨幣資金。
二、本科目應按照銀行匯票或本票、信用卡發放銀行、信用證的收款單位,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分別“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外埠存款”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貨幣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增加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減少其他貨幣資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1101 短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購入的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 1 年(含 1 年,下同)的投資。
二、本科目應按照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短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購入各種股票、債券、基金等作為短期投資的,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小企業購入股票,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后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應收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小企業購入債券,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后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應收的債券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出售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按照該項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短期投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