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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8-01-25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2)應交稅費的披露格式如下:
應交稅費明細表
會小企 01 表附表 2 | |||||||
編制單位: | 年 | 月 | 單位:元 |
項目 | 期末賬面余額 | 年初賬面余額 |
1.增值稅 | ||
2.消費稅 | ||
3.營業稅 | ||
4.城市維護建設稅 | ||
5.企業所得稅 | ||
6.資源稅 | ||
7.土地增值稅 | ||
8.城鎮土地使用稅 | ||
9.房產稅 | ||
10.車船稅 | ||
11.教育費附加 | ||
12.礦場資源補償費 | ||
13.排污費 | ||
14.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 ||
……… | ||
合計 |
4.利潤分配的說明。
利潤分配表
會小企 01 表附表 3 | |||||||
編制單位: | 年度 | 單位:元 |
項目 | 行次 | 本年金額 | 上年金額 |
一、凈利潤 | 1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 | 2 | ||
其他轉入 | 3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潤 | 4 | ||
減: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 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 6 | ||
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 7 | ||
提取儲備基金 | 8 | ||
提取企業發展基金 | 9 | ||
利潤歸還投資 | 10 | ||
三、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 11 | ||
減:應付利潤 | 12 | ||
四、未分配利潤 | 13 |
* 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這 3 個項目僅適用于小企業(外商投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提取的 3 項基金。
**利潤歸還投資這個項目僅適用于小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
5.用于對外擔保的資產名稱、賬面余額及形成的原因;未決訴訟、未決仲裁以及對外提供擔保所涉及的金額。
6.發生嚴重虧損的,應當披露持續經營的計劃、未來經營的方案。
7.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列示項目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納稅調整過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