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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8-01-30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5301 經營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事業單位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的,應當正確歸集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數;無法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或比例合理分攤。
事業單位的經營支出與經營收入應當配比。
三、本科目應當按照經營活動類別、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相關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四、經營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為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等,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二)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領用、發出的存貨,按領用、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存貨”科目。
(三)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其他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繳稅費”等科目。
(四)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經營結余,借記“經營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結賬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401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除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經營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現金盤虧損失、資產處臵損失、接受捐贈(調入)非流動資產發生的稅費支出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支出的類別、《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相關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其他支出中如有專項資金支出,還應按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利息支出
支付銀行借款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捐贈支出
1.對外捐贈現金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對外捐出存貨,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臵資產損溢”科目。
對外捐贈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三)現金盤虧損失
每日現金賬款核對中如發現現金短缺,屬于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報經批準后,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科目。
(四)資產處臵損失
報經批準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處臵存貨,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臵資產損溢”科目。
(五)接受捐贈(調入)非流動資產發生的稅費支出
接受捐贈、無償調入非流動資產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所發生的相關稅費計入本科目。具體賬務處理參見“長期投資”科目。
(六)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支出結轉入非財政補助結轉,借記“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科目;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支出結轉入事業結余,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科目。
四、期末結賬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第四部分 會計報表格式
財務報表名稱 | 編制期 |
資產負債表 | 月度、年度 |
收入支出表 | 月度、年度 |
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 | 年度 |
附注 |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