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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8-01-30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第二十六條 教學管理內部控制審計主要采用觀察作業現場、詢問相關人員、審閱學生管理數據庫、審查教學經費收支會計資料、研究分析教學管理制度、對教學管理流程進行穿行測試等方法對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測試。
第二十七條 通過對教學管理內部控制的了解、記錄和對教學管理內部控制的多項測試后,審計人員在審計報告中要對教學管理內部控制設計的健全性和是否有效運行做出評價,說明內部控制薄弱環節及風險因素,并提出改進措施。
第四節 科研管理內部控制審計
第二十八條 科研管理內部控制審計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為保證學校科研資金(包括橫向科研和縱向科研)和知識產權的安全完整、降低學校科研風險、保證學校遵守科研管理法規制度和提高學??蒲匈Y金、資產、資源使用效益,而對學??蒲泄芾韮炔靠刂企w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的分析、測試和評價活動。
第二十九條 科研管理內部控制審計應獲取的資料主要有:
(一)科研管理機構及科研相關單位的崗位職責、工作手冊;
(二)科研申報、立項、實施、結題等制度或程序性文件;
(三)各類科研經費管理制度;
(四)科技合同管理制度;
(五)科技成果鑒定、驗收(評審)、獎勵制度;
(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七)科研經費收支報表、賬簿、憑證等會計資料;
(八)各類科研項目檔案,包括申報文件、合同書(任務書)、實施過程記錄、科研成果文件等等;
(九)其他有關資料。
第三十條 科研管理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主要有:
(一)科研管理的控制環境
1、學校是否有明確的中長期科研發展規劃或目標,并有具體可行的操作計劃;
2、管理層的分工是否明確,是否嚴格在授權范圍內處理相關事項,分管領導不能處理相關事項時,是否授權其他領導進行處理,授權范圍及期限是否明確;
3、是否貫徹科研廉政責任制,是否在科研管理過程中貫徹遵紀守法思想,并制訂了懲防措施;
4、科研管理機構職責是否明確,與校內相關部門、院系等單位之間的科研管理職責劃分是否合理;
5、科研管理機構和校內相關部門、院系等單位的科研管理崗位設置是否合理,各崗位工作人員是否明確自身職責,是否勝任;
6、科研管理機構是否針對各類科研管理業務制定了完整的業務流程,并能讓校內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知悉;
7、是否依照有關程序對員工進行招聘和培訓;
8、各項科研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健全,獎懲措施是否得當;
9、學校是否定期組織人員對校內相關部門、院系等單位的科研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成效如何;
10、學校是否有科研人員科研業績考核評價制度或措施,執行情況如何;是否有完善的考核評價信息系統;
11、是否制訂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容是否明確、切實可行,并得到有效執行。
(二)科研管理的風險管理
1、是否對不同的科研管理業務建立了不同的風險管理目標,風險管理目標是否明確并切實可行;
2、是否采取措施加強對隨意編報科研預算、擠占挪用科研經費進行管理;
3、是否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風險評估機制,對風險的考慮是否全面;
4、是否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或風險預案,對風險的管理是否靈活有效。
(三)科研管理的控制活動
1、合作
(1)對橫向科研合作與縱向科研合作是否制訂了不同的管理措施;
(2)科研合作是否都簽訂了相關協議,責權利是否明確;
(3)重大的科研合作合同是否經過審批;
(4)是否建立科研合作協調機制,是否對科研合作各方的科研進度進行協調;
(5)對外科研合作撥款是否嚴格按合同執行,并取得合作單位收款收據;
(6)是否收取科研合作費用,科研費用的收取是否按相關合同執行;
(7)科研合作經費支出是否按預算或科研合作合同執行,科研經費支出是否與其他支出相區別。
2、項目調整
(1)是否制訂項目調整審批流程,該流程是否切實可行;
(2)項目的調整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是否得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
(3)項目調整方案是否與原審批文件一起歸檔保存;
(4)項目調整方案涉及到科研資金追加的,追加資金是否得到落實;
(5)項目調整方案涉及到減少科研資金的,節省的科研資金是否按有關規定進行了處理。
3、基地建設
(1)學校成立科研機構,是否有制度規定,明確指導方針、成立條件和審批程序;執行情況如何;
(2)學校是否有與科研發展規劃或目標相適應的實驗室重點建設計劃;是否制定重點建設實驗室的申請、遴選、審批制度,是否有建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辦法、建設驗收的管理辦法或措施,執行情況如何;
(3)擬進行的實驗室重點建設項目是否經過可行性論證,相關的科研人員、建設經費、房屋及水電等資源保障是否充分;
(4)學校是否有檢查和評估實驗室等各類科研機構的制度或措施,明確評估標準、辦法和程序;執行情況如何;
(5)學校是否有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如何;各類實驗室是否有適當的實驗技術人員管理儀器設備,各類儀器設備的管理責任是否落實到人;學校是否有儀器設備使用效益的管理評價辦法,執行情況如何;是否有機構負責儀器設備的調配,調配效果如何;
(6)國家、部級重點實驗室是否有相對獨立的人事權和財務權,制定了完善的資產、經費、課題等建設和管理制度;是否按規定成立了建設管理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等機構,形成了完善的學校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副主任和專職秘書;
(7)學校是否按建設項目任務書的要求安排國家、部級重點實驗室的建設配套資金和必要的運行費用;其建設經費是否按規定主要用于先進儀器設備的購置,儀器設備的更新是否納入學校的重點建設范疇;是否按規定設立主任基金和開放課題研究基金,并按規定使用;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財務機構的核算和管理是否規范。
4、驗收
(1)學校是否有科研成果鑒定、項目驗收(評審)和結題的管理辦法,具體規定科研成果鑒定、項目驗收(評審)和結題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是否嚴格按程序和要求執行;
(2)按照制度規定需要進行成果鑒定或驗收(評審)的科研項目,科研管理機構是否按規定組織鑒定或驗收(評審);
(3)項目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是否及時向科研管理機構提交結題申請和最終成果;經過鑒定或驗收(評審)的,是否提交鑒定文件或驗收報告(評審文件);
(4)所有結題的橫向課題是否都有結題報告,并報科研管理機構備案;結題報告是否經所在校內單位、科研管理機構審查,并加蓋所在校內單位、科研管理機構和學校法人印章;
(5)學校是否有完善的科研檔案管理制度;所有結題的科研項目,科研管理機構能否及時歸檔;應由校內相關部門、院系等單位提供的科研檔案,提供單位是否對檔案材料進行了認真審查、核實;項目所有的實驗報告、記錄、圖紙、手稿等原始資料是否齊備;
(6)驗收結束后的科研項目資金是否按規定進行處理,是否按規定進行上繳,是否作為發展基金補充事業發展基金的不足,有無將結余資金發放獎金津貼現象。
5、成果管理
(1)學校是否有科研成果審核登記制度,明確科研成果審核登記的程序和要求,執行情況如何;
(2)科研管理機構是否有統一的申報和登記文件,統一登記管理學校取得的科研成果;學校工作人員和學生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校外人員以學校名義取得的科研成果,報送前是否都經所在部門、院系等單位審核批準;
(3)學校是否有完善的科研成果獎勵制度,詳細規定申報條件、申報程序和評審辦法,執行情況如何;
(4)學校是否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在各種條件下取得的知識產權的產權歸屬,執行情況如何;制度制訂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制度的規定;
(5)項目負責人在科研管理中所作的職務發明創造和形成的職務技術成果,是否及時向科研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專利的書面文件;科研管理機構是否對其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可申請專利的及時申請專利,不宜申請專利的采取措施保護;
(6)學校下屬單位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使用,相關協議是否經科研管理機構審查,并報學校批準;校內單位與外單位或個人開展合作科研,涉及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使用的,合作雙方是否依法簽訂合同,知識產權的權屬及雙方權利義務是否規定明確;學校取得的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使用收入是否納入學校財務統一核算與管理;
(7)學校教職工或學生申請非職務專利,登記非職務計算機軟件,進行非職務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使用的,是否都向科研管理機構申報,科研管理機構是否予以認真審查;
(8)學校是否有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制度或措施,執行情況如何;
(9)學校是否有暢通的溝通渠道,及時獲得申報科技成果獎勵的信息,并及時使校內相關單位和個人知悉;
(10)申報獎勵的成果是否已經鑒定或驗收,是否已在科研管理機構登記;獎勵申請是否經所在單位審核并簽署意見,經科研管理機構審批,由科研管理機構代表學校統一申報;
(11)學校所屬單位或個人以剽竊、纂改、非法占有等方式侵害他人科研成果,私自轉讓或許可使用學校知識產權,泄露學校技術秘密,學校是否制定處罰措施,執行情況如何;
(12)學校是否設置有專門用途的專利基金,用途是否明確,是否按規定的用途進行使用。
6、科研經費管理
(1)所有科研項目經費是否都統一在財務機構管理,且按項目設立專門賬號或明細科目進行收支核算;
(2)學校是否有合理的經費到賬通知憑證,在科研管理機構、財務機構、項目所在單位及項目負責人之間流轉,確認、證明和記錄已進賬的科研經費;流轉程序是否合理,流轉憑證是否統一編號;
(3)科研經費不按規定及時到賬的,科研管理機構是否積極組織項目負責人進行協調;需要學校配套資金的項目,學校是否按規定撥付配套資金;
(4)財務機構能否提供各項目經費具體收支情況的查詢服務,能否定期向科研管理機構、項目所在單位提供科研項目經費收支情況的報告;
(5)科研經費支出是否經項目負責人和所在單位授權的人員簽字批準;重大、特殊科研經費支出或向外單位轉出科研經費是否按規定經項目所在單位、科研管理機構和財務機構授權的人員簽字批準;向外單位轉出科研經費是否有合理理由,并有合同等有效財務憑據;
(6)學校是否建立和完善全額成本核算制度,并制定了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對從各類科研經費中提取管理費、條件占用費,支出固定資產購置費、人員費等進行具體規定,執行情況如何;學校從科研經費中提取管理費、條件占用費的辦法是否符合國家的規定;
(7)科研經費是否按照法規、制度或合同規定使用,縱向科研經費未用于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福利等國家規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8)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是否納入學校資產進行管理,或按合同規定處理;按合同規定處理的,是否取得合同對方的確認,無損害學校利益的行為;
(9)學校是否設置控制措施,保證科研經費不超預算;
(10)學校是否經常委托社會審計或內部審計對各類科研經費進行專門審計;
(11)學校是否有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明確項目結賬時間和剩余經費的用途,執行情況如何;
(12)所有結題項目的經費決算報表是否都經學校財務機構的審核并簽章,按規定需內部審計機構審簽的,是否都經內部審計機構審簽;
(13)科研項目結題后,是否有書面文件通知財務機構辦理結賬手續;學校財務是否按規定及時辦理結賬手續。
(四)科研管理的信息與溝通
1、重大決策是否形成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是否完整;
2、各項制度及簽訂的各項協議是否裝訂成冊,是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修訂;
3、是否有科研管理信息系統,科研管理信息系統與財務信息系統是否完善,是否安全可靠,兩個信息系統是否進行數據共享;
4、各項信息錄入流程是否清晰,修改是否得到授權,對有關信息的接觸是否制訂了限制規定;
5、科研管理信息系統與財務信息系統是否定期形成一定的報表,報表內容的設計是否合理,是否將上述報表報送相關人員;
6、是否依據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信息公開。
(五)科研管理的監督
1、是否定期不定期的對科研管理中的控制環境、風險管理、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中的相關內容進行評估;
2、評估的內容是否全面、充分并突出重點,評估的目標是否著眼于內容控制體系的健全、有效;
3、是否根據評估結果對科研管理中的相關內容加以改進,并對改進的內容進一步評估,在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形成一種良性循環機制;
4、是否將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的檢查處理意見及時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