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那么,個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什么資料呢?
答: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
1.《貨物運輸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3份;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1份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
3.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二、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其他納稅人:
《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3份。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自然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2.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
(1)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
(2)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本文來源:河南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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