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需遵循一定的流程,準備齊全所需材料。那么,如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延期申報呢?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7號)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不能按期辦理匯算清繳需要延期的,應當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后,可以延期辦理;但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照上一匯算清繳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完成匯算清繳。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學習更多繼續教育財稅干貨,同成長,共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