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應繳納的一種稅。且如果符合一定的條件,則可以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那么,車輛報廢,能申請退還已繳納的車船稅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611 號)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本文來源:寧波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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