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活躍市場活力,國家規定小型微利企業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但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稱之為小型微利企業,必須符合一定的評判標準才可以。那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是否包含勞務派遣人員?
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是否包含勞務派遣人員?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第五條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
(本文內容來源:內蒙古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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