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稅收新政 為小微企業增添“動力”
主講:董建宏
一、解鎖小微企業概念
二、小微企業的增值稅優惠及實操指導
三、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及案例解析
四、小微企業的其他稅費的優惠及實際應用
一、解鎖小微企業概念
“小微企業”是一個習慣性的叫法,并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界定,那么“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
二、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二)工業
從業人員1 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 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 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 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 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 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 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 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