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解讀
主講:昝志宏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2023年11月8日,財政部修訂印發了《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財庫〔2023〕23號)。
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共七章29條,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辦法及操作指南同時廢止。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政府綜合會計報表項目
第三章 政府綜合會計報表編制
第四章 會計報表附注編制
第五章 政府財政經濟分析
第六章 政府財政財務管理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一、制定辦法的目的與依據
第一條 為規范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工作,確保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準確、完整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根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等,制定本指南。
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分類
第二條 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包括本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和行政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三、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基礎與信息
第三條 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主要反映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等信息,具體包括財務報表、政府財政經濟分析和政府財政財務管理情況。
四、綜合財務報表的內容
第四條 財務報表包括會計報表和報表附注。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收入費用表。
(一)資產負債表。反映政府整體年末財務狀況。資產負債表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凈資產分類分項列示。
(二)收入費用表。反映政府整體年度運行情況。收入費用表應當按照收入、費用和盈余分類分項列示。
(三)報表附注。重點對會計報表作進一步解釋說明。
五、政府財政經濟分析的內容
第五條 政府財政經濟分析以財務報表為依據,結合國民經濟形勢,對政府財務狀況、運行情況,以及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等內容進行分析。
六、政府財政財務管理情況的內容
第六條 政府財政財務管理情況,主要反映政府財政財務管理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