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文物資源》解析
主講:張光輝
? 目錄
一、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的實施背景
二、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的變化與要點
三、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的賬務處理
四、文物資源項目的列報
一、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的實施背景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保護的重要講話精神。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文物作出了“保護第一”、“讓文物真正活起來”、“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等重要論述,強調“保護好、傳承好歷史文化遺產是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文物是傳統文化的物質載體,“讓文物真正活起來”的前提是加強文物的管理和保護,而會計核算是基礎性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單獨制定文物資源準則、為管理工作提供基礎性制度支撐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保護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舉措。
讓文物說話 讓歷史說話
二是確保文物資源全面入賬、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加強文物保護。文物資源難以入賬,根源在于通過舊藏、考古發掘、接受捐贈等方式取得的文物資源,其成本無法可靠取得。根據全國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的結果,我國有80%以上的文物成本無法可靠取得。單獨制定文物資源準則,將文物資源全面、完整地入賬、入表,實現會計賬(財務部門負責)與文物總登記賬(藏品管理部門負責)相對獨立又相互制約,是壓實行政事業單位主體責任、促進單位完善內部控制、強化內部監督的有效抓手。
內部控制
三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支持外部監督。近年來,博物館等文物管理收藏單位的參觀人數屢創新高,文物保護和文化傳承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和重點問題之一。同時,財政、審計、文物行政部門加大了對文物保護的監督力度。因此,單獨制定文物資源準則,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支持外部監督的重要手段,能全面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文物保護和管理方面的公共受托責任,能讓外部監督有制度可依、有賬可查。
2017年故宮文創產品收入15億元,超1500家A股公司
基于兩個出發點
一是立足文物保護,聚焦文物資源。文物具有特殊性,它不可再生、無可替代;壽命很長,甚至無限;國有文物的保管和處置還受到嚴格的限制。這些特征使文物有別于固定資產等通用資產,具備了單獨核算和列報的條件。而且,我國是具有五千多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文物數量眾多,有必要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傳承。因此,聚焦文物資源制定11號準則,既符合保護文物的要求,又體現了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
二是將考古發掘品、待入藏的征集物、借用的文物資源納入核算體系,填補制度上的空白。例如,文物從考古發掘或征集,到入館、入藏通常需要經過整理、修復、認定等諸多程序,耗時較長,有必要規范這部分文物資源的會計處理,使其進入財會監督的范疇,從而實現對文物資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管好文物 用好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