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資料
政策文件
1.2023年9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
2.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
3.《稅收征收管理法》
4.《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
5.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貫徹落實《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切實做好稅務師行業涉稅專業服務工作的通知(中稅協發〔2023〕46號)
為什么出臺《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關于“持續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加強對涉稅中介組織的執業監管和行業監管”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中關于“發揮中介機構執業監督作用”“相關中介機構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準則制度進行執業,并在配合財會監督執法中提供專業意見”的有關要求,規范涉稅專業服務執業行為,保障服務質量,提高涉稅專業服務行業職業道德水準,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涉稅專業服務當事人合法權益,稅務總局制定發布了《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