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的管理與涉稅風險
主講:張旭峰
? 目 錄
一、發票的發展歷程
二、全電發票試點
三、認識全電發票
四、電子發票的管理
五、涉稅風險
一、發票的發展歷程
(一)什么是發票
(二)發票的種類
(三)發票的演進
(四)發票電子化改革
(一)什么是發票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二)發票的種類
(三)發票的演進
(四)發票電子化改革
2021年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4小時在線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制定出臺電子發票國家標準,有序推進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
二、全電發票試點
(一)試點背景
(二)試點內容
(三)試點范圍
(四)試點時間
(一)試點背景
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納成本,國家稅務總局建設了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021年12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在廣東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內蒙古自治區和上海市(以下簡稱“試點地區”)開展了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系統運行平穩。
(二)試點內容
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全電發票)是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發票,不以紙質形式存在、不用介質支撐、不需申請領用。紙質發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數字化,多個票種集成歸并為電子發票單一票種,設立稅務數字賬戶,實現全國統一賦碼、智能賦予發票開具金額總額度、自動流轉交付。
(三)試點范圍
前期國家稅務總局在內蒙古自治區、上海市、廣東省(不含深圳市,下同)3個地區開展了全電發票試點工作,并本著穩妥有序的原則,將受票方范圍逐步擴大至全國。為進一步推進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全電發票)試點工作,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現將四川省納入全電發票開票試點地區范圍,全國其他省市將根據試點工作安排逐步納入開票試點范圍。
(四)試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