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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老師:夏文杰 課程時長:00:54:35 11353人已學
四、小企業月末企業所得稅賬務處理申報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方法
方法一: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允許扣除項目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方法二: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調增項目-調減項目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納稅調整
項目 |
會計規定 |
稅法規定 |
調整或調減 |
收益和利得 |
不確認 |
確認 |
調增 |
確認 |
不確認 |
調減 |
|
費用和損失 |
確認費用 |
不確認或部分確認 |
調增 |
不確認 |
確認 |
調減 |
納稅調整增加額
項目 |
稅法規定 |
三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
14%、2%、8% |
業務招待費 |
按發生額的60%扣除,最高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5‰ |
公益性捐贈支出 |
按照年度利潤總額的12%扣除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
按當年銷售額的15%扣除 |
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
不允許扣除 |
納稅調整減少額
按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準予免稅的項目。
1.前五年內未彌補虧損;
2.國債利息收入;
3.政府補助。
冀石公司2021年稅前會計利潤為9 000 000元,所得稅稅率為25%。全年實發工資薪金為1 000 000元,職工福利費200 000元,工會經費35 000元,職工教育經費150 000元;經查,當年營業外支出中有10 000元為稅收滯納罰金;當年國債利息收入800 000元,已計入利潤,假定公司全年無其他納稅調整因素。(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準分別為14%、2%、8%)
納稅調整項目計算表
調整項目 |
實際列支 |
扣除限額 |
納稅調整 |
職工福利費 |
200 000 |
1 000 000×14%=140 000 |
+60 000 |
工會經費 |
35 000 |
1 000 000×2%=20 000 |
+15 000 |
職工教育經費 |
150 000 |
1 000 000×8%=80 000 |
+70 000 |
稅收的罰款 |
10 000 |
不允許扣除 |
+10 000 |
國債利息收入 |
800 000 |
不納稅 |
-800 000 |
會計利潤9 000 000元;
職工福利費支出140 000(1 000 000×14%)元;
工會經費支出20 000(1 000 000×2%)元;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80 000(1 000 000×8%)元;
稅收的罰款支出10 000元;
國債利息收入800 000元。
納稅調整增加額
=(200 000-140 000)+(35 000-20 000)+(150 000-80 000)+10 000=155 000(元)
納稅調整減少額=800 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9 000 000+155 000-800 000=8 355 000(元)
應納所得稅=8 355 000×25%=2 088 750(元)
借:所得稅費用 2 088 75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 088 750
借:本年利潤 2 088 750
貸:所得稅費用 2 088 75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A100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
A100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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