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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老師:黃亮 課程時長:01:18:54 9368人已學
二、通知要求
2022年4月12日,財政部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22〕9號)。
通知共分三個部分:
(一)扎實做好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
(二)編報要求
(三)其他事項
(一)扎實做好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
(2020年強調做好內部控制報告編報服務相關改革任務工作:預算績效管理、政府過緊日子、財政直達資金規范使用、政府會計改革)
(1)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統籌協調,層層壓實責任,確保符合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報盡報”,扎實推進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匯總、審核、報送、分析、應用等各項工作。各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的實際情況,科學準確編制本單位《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按時完成上報工作。2021年度內部控制報告分為正文和附表兩個部分,正文側重于以文字的形式展示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組織實施、經驗做法、整改落實等情況,附表側重于以報表的形式展示單位內部控制機構運行、內控制度建設與執行等情況。各級匯總單位應當對本級及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進行匯總審核,編制并報送《2021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2)加大審核力度,提高編報質量。各單位應當加強內部控制報告審核工作,并在內部控制報告中填報審核情況。未經審核的內部控制報告不得匯總上報。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對本級及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報告進行審核,并根據實際情況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屬單位,對編報質量進行檢查,重點關注內部控制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審核檢查過程中要加強內部控制報告與部門預決算、預算績效管理、政府采購、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等工作的統籌協調,確保同口徑數據的協調一致性。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可結合預算監管工作,對中央駐地方預算單位的內部控制報告進行審核,并將有關情況報送財政部(主送會計司和相關部門預算管理司,抄送預算司)。
(3)開展分析應用,強化問題整改。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堅持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積極開展本地區、本部門內部控制報告的專題分析和成果應用,總結內部控制報告應用的經驗做法和取得成效,報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內部控制報告在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績效管理、監督問責、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的應用價值(新增內容),提升內部控制工作成效。針對內部控制報告反映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各單位應當認真對照檢查,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控制體系。
(4)遵守保密規定,落實安全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當重視內部控制報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誰產生、誰定密”的原則,由報送主體確定報告內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過網絡方式報送的內部控制報告,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脫敏脫密處理;涉及的敏感信息,應當通過單機版軟件填報,并通過光盤等介質離線報送;嚴禁報送涉密信息。(新增內容)
(二)編報要求
(1)中央部門。各中央單位應當于2022年4月15日后通過財政部統一報表平臺(https://tybb.mof.gov.cn)上的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填報系統開展編報工作。各中央部門應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部門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匯總(匯總單位數量大于1000家的部門可延至2022年7月31日),并在填報系統中上傳匯總內部控制報告的可編輯版本及加蓋簽章的封面掃描件。內部控制報告應當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中央垂直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垂直管理要求,審核并匯總本系統所屬各級單位的內部控制報告。
中央駐地方各預算單位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內部控制報告的同時,還應當將本單位(含下級預算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2)地方財政部門。各地方單位應當按照各省級財政部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在本地二級部署的統一報表平臺上開展編報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廳(局)應當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對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及同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和匯總工作,并在填報系統中上傳匯總內部控制報告的可編輯版本及加蓋簽章的封面掃描件。內部控制報告應當由財政廳(局)主要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不宜采用網絡方式填報的單位,請于2022年4月15日后在財政部網站會計司頻道(http://kjs.mof.gov.cn/)“在線服務”欄目下載單機版軟件填報。采用單機版報送的地區(部門)應當將從單機版填報軟件中導出的各單位電子版內部控制報告,以及匯總報告的可編輯版本及加蓋簽章的封面掃描件報送財政部(會計司)。
(三)其他事項
(1)關于內控報告編報資料。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可于2022年4月15日后從財政部網站會計司頻道(http://kjs.mof.gov.cn/)“在線服務”欄目中下載查閱內部控制報告填寫說明、系統填報操作手冊、講解視頻等編報資料。
(2)關于內控報告編制工作總結評價。財政部將適時開展對各地區、各部門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工作,并結合各中央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2021年度內部控制報告編報情況,從組織報送、報告質量、創新應用等三個方面,對各中央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2021年度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進行總結通報。
三、報告要點解析
對比2020年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要求:
1.少了《2020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數據質量自查表》
2.報告具體變化 (對比2020年)
(1)模式有較大變化:內控報告區分了正文和附表
(2)附表新增了2個模塊內容
(一)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1.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分為正文和附表兩個部分。
2.各單位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在本報告中如實填寫本單位經濟活動所涉及的預算、收支、政府采購、資產、建設項目、合同等業務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不包括人事、黨建等領域的內部控制情況。
3.各單位應在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系統中填報相關內容,系統自動生成“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4.單位名稱填列單位的全稱,各級主管部門填報本級報告時,應在單位名稱后加“(本級)”。
5.報告中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表示。
6.電話號碼處填寫填表人的聯系電話號碼。
7.報送日期填寫單位負責人審批通過內部控制報告的時間。
8.填寫前請認真閱讀填報須知和附表內每一事項表格下方的填寫說明。
9.本報告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脫敏脫密處理,嚴禁報送涉密信息,敏感信息通過光盤報送。
(一)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變化:區分了正文和附表)
正文{新增內容,整合了原2020報告模式第二部分中的二(業務層面內部控制情況)、四(新做法、新成效)、五(新問題、新挑戰)、六(意見建議)和第三部分(單位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和建議)}
一、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內部控制機構設置與運行情況。
(二)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
(三)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
(四)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情況。
二、單位存在的內部控制問題及其整改情況
(一)本年單位內部控制評價發現問題及其整改情況。
(二)本年單位巡視、紀檢監察、審計等工作發現的與內部控制相關問題及其整改情況。
三、單位內控報告審核情況
(一)報告材料的規范性。
報告材料是否完整,數據填列是否齊全并符合填報要求,報送手續是否齊全。
(二)上下年數據變動合理性。
上下年度數據銜接是否一致,變動是否合理,差異過大應當說明。
(三)業務數據的準確性。
有關業務數據與決算報表、國有資產報表等同口徑數據是否保持一致。
(四)數值型指標的合理性。
數值型指標是否存在不合理的異常值。
四、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經驗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單位在推動內部控制工作中總結出的有關經驗做法。
(二)單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后取得的有關成效。
1.在提升單位內部控制意識及管理水平方面的成效。
2.在預算業務、收支業務、政府采購業務、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六大經濟業務領域方面的成效。
3.在內部控制評價監督方面的成效。
4.內部控制報告的應用領域和成效。
五、有關意見建議
本單位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意見建議。
(一)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附表
一、單位基本情況(新增)
二、單位層面內部控制情況
(一)內部控制機構組成情況(去掉了內部控制工作小組負責人情況)
(二)內部控制機構運行情況
1.去掉“本年單位內部控制評價結果運用效果”(整改情況專項體現)
2.“本年單位層面內部控制風險評估覆蓋情況”內容調整,原為具體業務層面,修改為
(三)規范權力運行情況(原來7項指標整合成4項指標)
(四)內部控制相關問題整改情況(新增)
(五)政府會計改革
增加:單位是否開展財務報告數據的分析與應用
三、業務層面內部控制情況
(一)內部控制適用的六大經濟業務領域
(二)職責分離情況
增加:是否制定崗位職責說明書
(三)關鍵崗位輪崗情況(新增是否開展專項審計情況)
(四)本年業務層面風險評估覆蓋情況(新增,六個模塊是否開展風險評估)
(五)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情況(對比2020關鍵管控點發生變化)
1.預算業務
(1)預算編制與審核:增加“單位預算分解及下達”“預決算公開”,減少“單位重大或新增預算項目評審程序”
(2)預算執行與調整:減少“單位直達資金預算執行分析和使用監督”
(3)績效管理發生變化:
2020:
2021:
2.收支業務:
(1)收入管理:增加“單位非財政收入種類與收繳管理”
(2)票據管理:增加“單位發票申領、使用保管及核銷”
3.政府采購業務:
2020年政府采購業務的4個關鍵管控點“采購申請與審核”“采購組織形式確定”“采購方式確定及變更”“采購驗收”變更為2021年5個關鍵管控點“采購需求管理”“變更采購方式”“采購進口產品”“履約驗收”“信息公開”
4.資產管理
(1)貨幣資金管理:增加“單位財務印章、銀行密鑰管理”
(2)合同管理:
合同擬訂與審批:增加“單位合同章種類、使用權限及使用范圍”
合同履行與監督:去掉“單位合同章種類、使用權限及使用范圍”
(六)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
四、內部控制信息化情況
(二)2021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1.2021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分為正文和附表兩個部分。
2.本報告由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部門)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情況如實填報,并對所填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3.各地區、各部門應在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系統中填報相關內容,匯總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相關數據,系統自動生成“2021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4.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表示。
5.電話號碼處填寫填表人的聯系電話號碼。
6.報送日期填寫單位負責人審批通過內部控制報告的時間。
7.如內部控制工作方案、典型案例等內容較多,無法在報告中詳述的,可作為報告附件一并報送,并在報告中的相應位置作簡要說明。
8.本報告附表的填報請參考《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相關指標的填寫說明。
9.本報告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脫敏脫密處理,嚴禁報送涉密信息,敏感信息通過光盤報送。
(二)2021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正文
一、地區(部門)內部控制工作的總體情況(整合2020年報告模板:一、總體情況和二、主要方法、經驗)
(一)地區(部門)層面工作協調機制的建立與運行情況。
(二)地區(部門)層面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
(三)地區(部門)層面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以及在本地區(部門)的落實執行情況。
(四)地區(部門)層面的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情況。
二、地區(部門)內控報告審核情況(新增)
(一)對本地區(部門)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審核檢查情況。
包括審核檢查的范圍和比例,審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其整改情況等。
(二)地區(部門)匯總報告的規范性。
報告材料是否完整,數據填列是否齊全并符合填報要求,報送手續是否齊全。
(三)地區(部門)匯總報告上下年數據變動合理性。
上下年度數據銜接是否一致,變動是否合理,差異過大應當說明。
(四)地區(部門)匯總報告業務數據的準確性。
有關業務數據與決算報表、國有資產報表等同口徑數據是否保持一致。
(五)地區(部門)匯總報告數值型指標的合理性。
數值型指標是否存在不合理的異常值。
三、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工作的經驗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整合2020年報告模板:二、主要方法、經驗和做法和三、開展內部控制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在組織本地區(部門)所屬單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過程中總結出的有關經驗做法。
(二)本地區(部門)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后取得的有關成效。
1.本地區(部門)在提升內部控制意識及管理水平上的整體成效。
2.本地區(部門)在預算業務、收支業務、政府采購業務、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六大經濟業務領域方面取得的整體成效。
3.本地區(部門)在內部控制評價監督方面取得的整體成效。
4.本地區(部門)內部控制報告的應用領域和取得的整體成效。
四、有關意見及建議
本地區(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意見建議。
五、典型案例
本地區(部門)按單位類別(行政單位、教育事業單位、科學事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其他單位)推薦可復制、可推廣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典型案例,包括單位名稱及案例名稱,以上六種類型單位的案例每類不超過3家。
(二)2021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附表
一、地區(部門)基本情況(新增)
二、單位層面內部控制匯總情況
(一)內部控制機構組成情況(單位數):
去掉“內部控制工作小組負責人情況”
(二)內部控制機構運行情況(單位數)
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1.去掉“本年單位內部控制評價結果運用效果”(整改情況專項體現)
2.“本年單位層面內部控制風險評估覆蓋情況”內容調整
(三)規范權力運行情況(單位數)
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四)內部控制相關問題整改情況(新增)
(五)政府會計改革(單位數)
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三、業務層面內部控制匯總情況
(一)內部控制適用的六大經濟業務領域(單位數)
(二)職責分離情況(單位數)
(三)關鍵崗位輪崗情況(單位數)(增加:是否專項審計)
(四)本年業務層面風險評估覆蓋情況(單位數)(新增)
(五)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情況(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六)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
四、內部控制信息化匯總情況
一、政策背景
二、通知要求
三、報告要點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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