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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老師:譚艷艷 課程時長:00:22:47 14915人已學
《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會計核算的通知》解讀
主講:譚艷艷
? 目 錄
一、《通知》發布的背景
二、水利基礎設施的界定和構成
三、水利基礎設施的明細科目設置
四、水利基礎設施的確認
五、水利基礎設施的計量
六、《通知》執行的保障
一、《通知》發布的背景
1.制度背景
《政府會計準則第5號——公共基礎設施》
《政府會計準則第10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同》
《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新舊銜接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算的通知》(34號文)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公共基礎設施資產管理的通知》
2. 現實背景
水利基礎設施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利基礎支撐;
摸清政府水利基礎設施“家底” ,夯實政府財務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單位國有資產報告的核算基礎。
二、水利基礎設施的界定和構成
1.水利基礎設施的界定
(1)水利基礎設施的概念
實質:水利工程全部或部分有形資產;
控制主體: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行政事業單位;
用途:滿足社會公共防洪(潮)、治澇、供水、灌溉、發點等需求;
特點:持續提供公共服務。
(2)除外情況
獨立于水利基礎設施、不構成水利基礎設施使用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管理用房屋建筑物、設備、車輛和船只等;
不再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利工程;
為改善水利工程周邊環境,提升景觀效果而控制的水景觀及綠化工程。
2. 水利基礎設施的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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