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應征稅貨物是指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在出口環節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貨物。主要有“兩高一資”貨物,即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型貨物,如鋼材、銻氧化物等。那么,出口應征稅貨物的納稅人應于何時向稅務部門辦理涉稅事宜?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應征國內環節稅貨物出口優化服務 規范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5年第8號)規定:“三、出口應征稅貨物的納稅人,應當在首次發生納稅義務時向稅務部門辦理登記信息確認等涉稅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span>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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