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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法中對經營所得如何定義?

2025-02-24 13:31:36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

個人所得稅和每個納稅人息息相關,其有著明確的征稅對象和征稅內容,包括我們比較熟悉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經營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等。那么,個人所得稅法中對經營所得如何定義的呢?

個人所得稅法中對經營所得如何定義?

問:個人所得稅法中對經營所得如何定義?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規定:“……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五)經營所得,是指: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谌鶙l 本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span>

(本文來源:云南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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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責任編輯: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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