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上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分別包括哪些內容呢?可能一些會計小伙伴會對這個問題有所疑問。以下是政策的具體規定。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六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薄捌髽I所得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span>
(本文來源:青島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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