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折舊是公司財務處理時,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是未實際支付的折舊費用。那么,企業購入二手房,如何計提折舊呢?以下是政策的具體規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的規定,“第五十八條 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
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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