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待攤費用是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那么,長期待攤費用最低要按幾年攤銷呢?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第十三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
(一)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的規定,“第六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因此,長期待攤費最低分攤年限為3年。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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