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創業有優惠,這些費用可減免別錯過!以下是政策的具體規定,請看本文內容。
政策對象:
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
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萬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標準:
每戶每年20000元限額,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期限:
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對象:
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
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策期限:
長期執行。
(本文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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