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請假羞恥”?顧名思義,就是羞于請假,對于請假這一行為感到不好意思。確切來說,與其說是“羞于”不如說是“怯于”。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誰不想請假休息呢?
關于休息休假,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既然法律都明文規定了,為什么如此多的職場打工人還會有“請假羞恥”呢?
究其原因,是不敢請假。
◆怕被裁員。工作不好找,因為請假而被裁員,可謂得不償失。
◆怕被穿小鞋。因為頻繁請假而受制于人的情況也不是沒有。
◆擔心同事“連坐”。工作總量是一定的,一個人請假,部門同事就得加班加點完成TA的工作。
◆請假就得扣工資。如果請的是事假,那么扣工資是一定的。真正意義上的“花錢買時間”。
◆請假就意味著沒有全勤獎。沒有全勤獎就意味著少進賬一筆錢,嚴重的還會影響考勤記錄。
◆請假影響評優晉升。請假過于頻繁的話肯定會影響工作中的晉升和評優。這毋庸置疑。
但既然勞動法已經明文規定,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那就請我們充分享受這份權利,這是對法律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愛護。但在具體行動前,還是要講究點方式方法?!爱斈阆萑肜Ь硶r,讓自己暢通無阻的方法之一就是去做點什么,不要坐在那里等待奇跡的出現?!?/p>
·以年假和調休為先。首先,年假是勞動者的正當權利,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所以,法律武器在手,還有什么可害怕的呢?其次,調休時間是自己用加班時間換來的,這是一種等價交換。因此,如果你尚有未休的年假和調休的話,請大膽使用吧!
·請假前先把工作完成。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存在,二者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所以,在談論享受權利之前,我們務必要履行好自己的義務。如果自己請假頻率比較高或者上司領導比較難搞,那么在請假前請先保質保量完成分內的工作。在領導和部門里多刷存在感,這里的“存在感”不僅僅是視覺層面的存在感,更是在工作方面的舉足輕重和不可或缺。當一個人逐漸擁有了的自我影響力,(專業方面的和社交層面的都可以),那么相對應的,你會擁有更多的特權和優待。自然,在請假方面,領導也不會太為難你。
·請假也講究“天時地利人和”。找準時機,學會察言觀色,最好在領導心情比較好的時候請假,比如周五、某一個項目完結日、領導得到了表揚等。找準場合,不要在公眾場合面對面直說,選擇釘釘或微信私聊。
·請假理由需謹慎。首先,找到一個靠譜且不容易被駁回的請假理由,比如身體不舒服,搬家,家里突發情況臨時需要請假等。其次,某一個請假理由不宜使用頻率過高。否則也太假了,別說領導了,先問問自己能不能過關。
卡夫卡:我認為我休息一下是合法的。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情況下,該請假的時候就大大方方地請假。工作是一種生存方式,而請假則是一種生活方式。
(本文由東奧會計在線原創,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