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前期工作
(一)檢查計劃
(二)檢查準備
(一)檢查計劃
提出檢查計劃與工作方案: |
責任主體 | 監督評價局 |
編制依據 | 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財政部黨組對監督檢查工作的有關要求,以及日常監管、投訴舉報及其他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提出年度會計和評估監督檢查計劃 |
【提示】編制年度檢查計劃與檢查工作方案時,一般應按有關要求提出被檢查單位建議名單和監管局執行檢查任務的分工建議 |
網上公布: |
印發通知 | 經批準同意后,向監管局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年度會計和評估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納入財政部對監管局的年度整體工作計劃 |
網站發布 | 在財政部網站發布被檢查單位名單,但依據法律法規不予公開的事項除外 |
(二)檢查準備
1 . 成立檢查組
檢查組組成 | 監督評價局組織監管局等單位成立檢查組 |
| 可以聘請專門機構或者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協助 |
| 監督評價局聯合行業協會對中介機構開展監督檢查的,行業協會抽選人員參與 |
組長負責制 | 一般由監管局領導班子成員擔任組長 |
| 組長負責具體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檢查組其他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及對有關事項進行必要的審查和復核,并對檢查工作質量和檢查結果負責 |
2 . 成立臨時黨支部
檢查組具有3名及以上中共正式黨員的,應按《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的規定程序成立臨時黨支部,定期開展集中學習等支部活動,發揮好基層黨組織在檢查工作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及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凝心聚力開展好檢查工作。
3 . 簽署承諾書
檢查組成立后,檢查組全體人員須按照保密、獨立性和廉政等要求簽署承諾書。
4 . 開展查前培訓
檢查實施前,監督評價局負責指導檢查組開展檢查培訓,包括但不限于檢查業務和工作紀律培訓,全體檢查人員都應參加培訓。
5 . 制定具體檢查工作方案
(1)檢查實施前,檢查組應根據財政部關于檢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了解到的被檢查單位基本情況,結合檢查類型、檢查目的和檢查經驗,制定具體檢查工作方案。
(2)檢查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具體檢查工作方案。
(3)檢查組組長應根據檢查組成員的個人專業特長和執業經歷,在具體檢查工作方案中明確人員分工和職責。
6 . 建立溝通報告機制
(1)檢查組應當建立工作例會、周報、工作簡報、重大事項專報等溝通報告機制,及時報告檢查工作進展、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以及需要上級協調處理的事項。
(2)檢查組應向監督評價局報送周報、工作簡報或者重大事項專報,監督評價局應對檢查組反映的問題及時給予回復。
7 . 下發檢查通知書
(1)開展檢查前,檢查組一般應于3個工作日前向被檢查單位送達檢查通知書,并由其簽署送達回證。被檢查單位拒絕簽署的,應當予以注明。
(2)除被檢查單位在實施檢查的監管局屬地內,檢查通知書由監管局制發外,檢查通知書由監督評價局制發。
(3)檢查組認為,實施檢查的3個工作日前向被檢查單位送達檢查通知書對檢查工作有不利影響的,經財政部負責人批準,檢查通知書可在實施檢查前適當時間下達。
(4)下發檢查通知書時,檢查組根據檢查目的與內容,可提出需要準備資料的清單,一并下發給被檢查單位,要求被檢查單位在現場檢查前準備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