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應征稅貨物是指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在出口環節使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貨物。常見的主要為“兩高一資”貨物,即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型貨物。那么,納稅人出口應征稅的貨物,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應征國內環節稅貨物出口優化服務 規范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5年第8號)第一條規定,納稅人出口應征稅貨物,應當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視同內銷貨物征收增值稅、消費稅。
本公告所稱應征稅貨物,是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七條、第八條等現行規定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征稅政策的出口貨物。
(本文來源:湖南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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