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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提供會議展覽服務是否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2025-04-17 13:53:15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為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征的一種規費。那么,納稅人提供會議展覽服務是否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呢?

納稅人提供會議展覽服務是否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問:納稅人提供會議展覽服務是否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按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廣告服務,是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廣告服務”范圍內的服務。

會議展覽服務不屬于廣告服務,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本文來源:山東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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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責任編輯: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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