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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違約金,繳納增值稅嗎?

2024-12-23 13:36:48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

說到違約金,大家應該都不陌生。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其違約行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那么,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違約金,繳納增值稅嗎?

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違約金,繳納增值稅嗎?

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違約金,繳納增值稅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因此,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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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責任編輯: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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