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那么,經營采摘、觀光農業是否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經營采摘、觀光農業是否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三條規定:
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中“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的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本文來源:吉林稅務)
學習更多繼續教育財稅干貨,同成長,共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