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為一種收付款憑證,可以記錄經濟活動中的交易行為。那么,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后,如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呢?具體請看以下內容。
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后,如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
答: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為申報抵扣且已申報抵扣的,如果要改為用于申報出口退稅或代辦退稅,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主管稅務機關在核實確認相關進項稅額已轉出后,為納稅人調整發票用途。
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為用于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如果納稅人尚未申報出口退稅,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可將發票信息回退至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納稅人可以重新確認發票用途;如果納稅人已申報辦理出口退稅,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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