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汽車成為主要的出行工具之一,機動車輛保險合同就不再陌生。對于財會小伙伴來說,可能關注點往往在稅務知識層面。那么,納稅人在境內書立的機動車輛保險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呢?
納稅人在境內書立的機動車輛保險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規定繳納印花稅。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包括機動車輛保險。因此,機動車輛保險合同屬于財產保險合同,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保險費的千分之一。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國家稅務局關于對保險公司征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37號)
(本文來源:安徽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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