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耕地占用稅有明確的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占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那么,港口如何繳納耕地占用稅呢?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第七條規定:“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稅額征收耕地占用稅。”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實施辦法〉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81號)附件第十三條規定:“減稅的港口,具體范圍限于經批準建設的港口內供船舶進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貨物裝卸的場所。”
(本文來源:福建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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