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租賃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么,個人所得稅法中財產租賃所得如何計稅呢?具體是怎么規定的呢?
個人所得稅法中財產租賃所得如何計稅?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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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p>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規定:“第十四條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所稱每次,分別按照下列方法確定:(二)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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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p>
(本文來源:海南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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