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務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等業務。建筑服務業的增值稅稅率根據納稅人類型的不同而不同。那么,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應如何申報繳納增值稅呢?具體政策規定請看以下內容。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應如何申報繳納增值稅?
答: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率為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本文內容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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