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財政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企業,各社會團體及其他經濟組織:
為促進會計人員知識更新,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根據《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魯財會〔2024〕11號)、《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做好全市202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我市轄區內行政事業單位、企業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中(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應先進行信息采集,未進行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應登錄臨沂市財政局門戶網站—“臨沂財會信息網”專題網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入口進行信息采集。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
二、繼續教育學分及時間
我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每年取得的學分不少于60學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求進行。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參加會計資格考試、職稱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等人才選拔、培養、表彰的必要條件。
我市2024年度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時間自發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繼續教育內容
我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由財政部門負責,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求進行。
按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規定,繼續教育內容設置專業通識知識、專業核心知識和專業拓展知識三個類別。專業通識知識包括會計職業道德、會計法治、會計改革與發展三個科目;專業核心知識包括企業財務會計、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農村會計、管理會計、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稅收實務、會計信息化八個科目;專業拓展知識包括可持續信息披露、審計基礎、金融基礎、財經相關法規、其他財會熱點五個科目。
主要內容:會計職業道德與誠信體系建設、會計法律法規制度及新修改的會計法、新時代我國會計改革與發展、新中國會計發展沿革、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非營利組織及基金類會計制度、農村會計制度、管理會計理論與應用、內部控制理論與應用、財務管理理論與應用、稅收法律法規制度與實務應用、會計數據標準應用、數字技術在會計與財務工作中的應用、可持續信息披露研究動態、審計基礎知識、金融基礎知識、財政金融法律法規、公司治理法律法規、會計與財務前沿問題、財稅體制改革熱點問題。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除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專業科目培訓外,還應按照人社部門要求參加公需科目的培訓。有關公需科目培訓的詳細信息請登錄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linyi.gov.cn)快速通道-職稱評審,查看《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四、繼續教育形式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形式主要有網絡培訓、面授培訓及視同繼續教育等形式。
(一)山東財經大學和北京東奧時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為我市2024年網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會計人員登錄臨沂財會信息網(http://czj.linyi.gov.cn/ckxxw.htm)“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欄,選擇山東財經大學或北京東奧時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學習。會計人員當年度只能選擇一家網絡繼續教育機構注冊學習,累計學習達到60學分以上,并需參加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山東財經大學客服電話:400-875-0266;北京東奧時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627-5599。
(二)各縣區財政局、行業主管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可組織會計人員進行面授培訓。財政部門以外的單位組織面授培訓的,培訓前應將培訓通知、課程安排、培訓師資等材料提交所屬財政部門備案,經審核后開展培訓。為確保培訓質量,財政部門將不定期對備案單位的繼續教育面授開展情況進行現場評估和檢查。未提前備案組織的面授培訓,不予確認學分。
(三)視同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參照《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繼續教育登記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的登記由財政部門負責,分為財政部門統一登記和個人申報財政部門審核登記兩種方式。公需科目的登記由人社部門負責,依托“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117.73.255.69:9080/)實行繼續教育學時線上審核登記。
(一)財政部門統一登記
1.參加全國、省高端會計人才培訓、省會計學會培訓班,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由省財政廳統一登記。參加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的會計人員,由市財政局統一登記。
2.參加網絡培訓的會計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屬財政部門進行登記,登記需于繼續教育結束后10日內完成。
3.財政部門以外的單位組織面授培訓的,待培訓結束后10日內,向備案的財政部門提供培訓人員名單等材料,由財政部門進行登記。
(二)個人申報財政部門審核登記
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公開發表會計類論文、公開出版會計書籍、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的,由會計人員在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進行申報并上傳證明材料,并由信息采集所屬地財政局進行審核登記。
個人申報訪問路徑:臨沂市財政局門戶網站—“臨沂財會信息網”專題網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視同繼續教育采集入口。
六、繼續教育費用
根據《山東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我市會計人員每年按時完成繼續教育的,享受當年度免費繼續教育,費用由市級財政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繼續教育的,應通過山財培訓網(http://training.sdufe.edu.cn/)自費補學。
七、組織管理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市財政局主要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各縣區財政局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組織開展本地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一)各縣區財政局要認真做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組織管理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繼續教育政策的解讀,及時審核會計人員的視同繼續教育登記申請。要加強對培訓機構的評估備案和監督考核,對不按規定要求組織培訓,或因追求經濟利益而損害培訓質量,造成不良影響的,取消其培訓資格。
(二)各單位應鼓勵和支持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并為其學習提供便利,使會計人員能夠依法享有繼續教育的權利,不斷提高我市會計人員隊伍素質。
(三)繼續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教學活動時,應當突出教學內容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先進性,選聘本專業以及相關專業領域內具有較高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授課,科學選用教材,加強教學管理,保證教育質量。
(四)各集中培訓機構及自行組織培訓的單位(會計人員達到40人以上),應于繼續教育開始前10日內,填寫《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集中培訓計劃表》(附件2),連同繼續教育培訓方案、培訓人員信息,提交會計管理機構審批。培訓結束后10日內,將考勤表、測試試卷、實訓人員信息及繼續教育情況總結報送會計管理機構備案。
市財政局會計科聯系電話:0539-8113115
電子郵箱:sczjkjk@ly.shandong.cn
附件:1.臨沂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服務機構一覽表
2.臨沂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集中培訓計劃表
臨沂市財政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臨沂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服務機構一覽表
序號 | 服務機構名稱 | 地址 | 咨詢電話 |
1 | 臨沂市市直 | 蘭山區柳青街道璽悅大廈C座613室 | 0539-8113115 |
2 | 蘭山區財政局 | 蘭山區金雀山路57號6號樓財政局1樓113會計科 | 0539-8353191 |
3 | 羅莊區財政局 | 羅莊區湖東二路與廣電巷交匯處財稅大廈13樓會計科 | 0539-7086628 |
4 | 河東區財政局 | 河東區東興路2116號財政局213室 | 0539-8381558 |
5 | 郯城縣財政局 | 郯城縣北環路57號財政局6樓會計科 | 0539-6800761 |
6 | 蘭陵縣財政局 | 蘭陵縣財政局七樓財政事務服務中心717室 | 0539-5238565 |
7 | 莒南縣財政局 | 莒南縣財政局305室 | 0539-7283732 |
8 | 蒙陰縣財政局 | 蒙陰縣蒙山路95號財政局1樓會計科 | 0539-4271539 |
9 | 沂水縣財政局 | 沂水縣黃山路37號財政局5樓會計科 | 0539-2239121 |
10 | 平邑縣財政局 | 平邑縣蒙山大道與蓮花山路交匯處財政局會計辦103室 | 0539-2092910 |
11 | 費縣財政局 | 費縣文化路18號財政局4樓411室 | 0539-5228493 |
12 | 沂南縣財政局 | 沂南縣振興路東首政務服務中心財政局會計科918室 | 0539-3221890 |
13 | 臨沭縣財政局 | 臨沭縣正源北路21號財政局314室 | 0539-6212100 |
14 | 高新區財政局 | 龍湖路和龍騰路交匯西200米高新區管委會財政局501室 | 0539-7109157 |
15 | 沂河新區財政局 | 沂河路3號沂河新區管委會602室 | 0539-6011393 |
附件2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集中培訓計劃表
( 年第 期)
培訓機構 | |||||
聯 系 人 | 聯系 電話 | ||||
培 訓 起止日期 | 培訓 時間 | 上午: 下午: | |||
培訓地點 | 培訓人數 | ||||
授課教師姓名 | 職 稱 | 授課內容 | 備注 | ||
其它問題及說明:
培訓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