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辦法》解析
主講:張光輝
? 目錄
一、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的變化
二、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內容和適用范圍
三、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監(?。┲啤㈩I用和核發
四、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使用與管理
五、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核銷、銷毀和監督檢查
課程背景
隨著我國公益事業的發展和社會公眾公益慈善意識的增強,公益性社會組織逐漸成為接受公益事業捐贈的重要主體。
2024年1月13日財政部為規范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和管理行為,加強公益事業捐贈收入財務監督管理,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4號)等規定,對《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0〕112號)進行了修訂,印發修訂后的《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辦法》。
課程收益
1.熟悉新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的變化。
2.重點掌握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使用范圍。
3.掌握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核銷程序。
一、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的變化
2024年1月13日財政部印發《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24〕1號),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原文件廢止:
《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0〕112號)
新規則帶來的變化與原規則的區別:
1.依據發生變化
新規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1999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2016年通過 2023年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4號 2020年修改)
原規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以及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財政票據管理的法律制度規定。
2.票據適用對象發生變化
新規則的適用對象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公益性事業單位、公益性社會組織(統稱公益性單位)。
原規則的適用對象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公益性事業單位、公益性社會團體及其他公益性組織。
“社會團體”修改為“社會組織”。后者的內涵大于前者,本次修改擴大了內涵。廣義的社會團體是指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員組成的社會組織。可分為以營利為目的和以非營利為目的兩類社會團體。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藝術、慈善事業等社會群眾團體。狹義上的社會團體是指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渡鐣F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社會組織是人們為了有效地達到特定目標按照一定的宗旨、制度、系統建立起來的共同活動集體。比如,政黨、政府、企業、商店、工廠、公司、學校等。
3.公益事業的內涵發生變化
原規則所稱的公益事業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三條對公益事業范圍的規定,具體包括下列非營利事項: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新規則所稱的公益事業在原規則的基礎上,新增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三條對慈善活動范圍的規定,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等方式,自愿開展的下列公益活動:
(一)扶貧、濟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
(三)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
(四)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六)符合本法規定的其他公益活動。
4.電子票據使用發生變化
原規則只有對紙質票據的使用管理。
新規則增加了對電子票據使用管理的規定。
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包括電子和紙質兩種形式。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依據。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積極推廣運用公益事業捐贈電子票據,實現電子開票、自動核銷、全程跟蹤、源頭控制。
電子票據能用盡用。
5.不得使用的行為發生變化
原規則不得使用捐贈票據的具體行為包括:
(一)集資、攤派、籌資、贊助等行為;
(二)以捐贈名義接受財物并與出資人利益相關的行為;
(三)以捐贈名義從事營利活動的行為;
(四)收取除捐贈以外的政府非稅收入、醫療服務收入、會費收入、資金往來款項等應使用其他相應財政票據的行為;
(五)按照稅收制度規定應使用稅務發票的行為;
(六)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行為。
新規則不得使用捐贈票據的相關規定:公益性單位以捐贈名義從事營利活動或與出資人利益相關的行為,以及集資、攤派、籌資、贊助等行為,不得使用公益事業捐贈票據。
6.票據工本費的收取發生變化
原規則:公益性單位領購捐贈票據時,應按照省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一般為6元一本),向財政部門支付財政票據工本費。
新規則:取消票據工本費的相關規定。
所有的行政事業性票據均不再收取工本費,體現了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