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解讀
主講:李軍鵬
黨的二十大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目錄
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動
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全面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三、新一輪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新任務與新舉措
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動
(一)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強國建設、實現民族復興的重要保障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意義重大而深遠。
黨的二十大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我國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迫切要求通過科學設置機構、合理配置職能、統籌使用編制、完善體制機制,更好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和人民共同富裕。
三個“還不完全適應”
2022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21萬億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2741萬美元,人均國民總收入是1.2604萬美元,高收入國家人均國民總收入起點是1.3205萬美元(世界銀行2022年7月公布的標準),我國與高收入國家的距離進一步縮小,目前約差601美元;如果達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增長5%的目標,估計我國將于2024年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到2035年,我國人均國民總收入將達到2.5萬美元左右,成為中等發達國家,基本實現現代化;到2050年達到4.5萬美元以上,進入發達國家行列,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的三個“還不完全適應”: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如科技現代化方面的“卡脖子問題”,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亟待提高等等),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如社會治理現代化方面的管理盲區問題,數字治理現代化方面的“九龍治水”問題),同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如宏觀經濟治理體系中的金融風險監管問題,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的問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