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
主講:刁亮
? 目 錄
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管理原則
二、評審專家選聘方式
三、評審專家應當具備的條件
四、評審專家的申請材料
五、評審專家申請材料的審核
六、評審專家解聘
七、評審專家抽取與使用
八、評審專家監督管理
九、違規評審的法律責任
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管理原則
評審專家實行統一標準、管用分離、隨機抽取的管理原則。
(一)統一標準
(二)管用分離
(三)隨機抽取
【鏈接】《重慶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渝財采購〔2017〕2號)
第三條 評審專家實行“統一標準、管用分離、隨機抽取、資源共享”的管理原則。
第四條 ?市財政局負責建立全市統一的“重慶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各區縣不再設置分庫。評審專家庫資源全市共享,并與國家評審專家庫互聯互通。
(一)統一標準
(二)管用分離
1.評審專家管理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2.評審專家使用方: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三)隨機抽取
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的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審專家。
2.評審專家庫中相關專家數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經審核選聘入庫后再隨機抽取使用。
二、評審專家選聘方式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通過公開征集、單位推薦和自我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選聘評審專家。
(一)公開征集
1.選聘專家的主要形式;
2.公開征集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1)征集目的;
(2)申報條件、時間和方式;
(3)審批流程;
(4)相關表格及材料填報要求。
(二)單位推薦
1.財政部門發起
對于評審專家數量較少的專業,財政部門可主動對接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科研院校等單位開展推薦工作,被推薦人員的職稱、工作年限和年齡條件可以適當放寬。
2.單位發起
評審專家庫中相關專家數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經審核選聘入庫后再隨機抽取使用。
(三)自我推薦
配合公開征集,滿足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入庫條件的專家可以在征集期內發起入庫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