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評審與重新采購
主 講:方賽飛
? 目 錄
一、重新評審
二、重新采購
三、法律責任
一、重新評審
(一)重新評審的概念
(二)重新評審的情形
(三)開展重新評審的注意點
復核:是指評審結果匯總完成后至評審報告簽署完成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磋商小組和詢價小組成員對評審意見的檢查。
重新評審:是指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磋商小組和詢價小組成員簽署了評審報告,評審活動完成后,原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磋商小組和詢價小組成員對自己評審意見的重新檢查。
配合協助答復:是指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對評審過程或者評審結果提出質疑時,原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和詢價小組除重新評審情形外,配合協助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處理質疑事項,對質疑事項出具意見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