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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解讀

主講老師:李慶賀 課程時長:01:21:31 13113人已學

中小企業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旨在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及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財政部及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12月18日聯合印發,共二十五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課程從中小企業的概念入手,將中小企業的劃分標準、本辦法制定的背景、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方式等內容作了具體分析和闡述,同時也向我們細致講解了預留采購份額的相關要求、采購相關文件的編寫要點以及管理監督的相關內容。結合案例,抽絲剝繭,深入淺出,聯系實際,希望對各位學員工作有所幫助。 李慶賀老師教學經驗豐富,專業能力強,授課語言幽默、通俗易懂,善于通過圖表等方式理順紛繁復雜的知識點,習慣于用生活中的事例將枯燥的內容形象化。大氣不失心細,成熟不失幽默,廣受學員喜愛。

二、概述

(一)指定本《辦法》的背景

1.中小企業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支持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22011年,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產生了積極作用。但是,政策執行中也逐漸暴露出預留份額措施不夠細化、采購人主體責任不明確等問題。

3.落實中央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完善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政策相關要求。

4.對于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助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二)本《辦法》與《暫行辦法》的明顯變化

1.細化預留份額的規定

1)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

2)對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3)預留的采購份額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

2.完善政府采購項目價格評審優惠方法

1)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未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者采購包評審時給予小微企業報價6%10%(工程項目為3%5%)的價格扣除。

2)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3%5%作為其價格分。

3.多措并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1)鼓勵采購人適當縮短對中小企業的支付期限,提高預付款比例;

2)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引導中小企業采用信用擔保手段,為中小企業在投標(響應)保證、履約保證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

3)鼓勵中小企業依法合規通過政府采購合同融資。

4.增強可操作性

1)細化了預留份額四種具體方式

①采購項目整體預留

②設置專門采購包

③采購人要求聯合體參加

④要求供應商分包

2)明確了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可以不預留給中小企業的五種具體情形,便于采購人科學合理地預留采購項目。

3)明確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主管部門等相關主體責任,增強了政策執行的剛性。

(三)其他事項

1.不適用本《辦法》的情形

1)對外援助項目、國家相關資格或者資質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項目,不適用本辦法。

2)關于視同中小企業的其他主體的政府采購扶持政策,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2.具體實施辦法

省級財政部門可以會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施行時間

202111日起施行。

【提示】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同時廢止。

三、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方式

1.加強采購需求管理

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合理確定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不得以企業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和財務指標作為供應商的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不得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2.落實預留采購份額

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和主管預算單位制定的預留采購份額具體方案開展采購活動。

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者采購包,通過發布公告方式邀請供應商后,符合資格條件的中小企業數量不足3家的,應當中止采購活動,視同未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者采購包,按照本辦法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價格評審優惠)重新組織采購活動。

3.價格評審優惠

1)對于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

①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6%10%(工程項目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

②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3%5%作為其價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采購項目,對于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

①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2%3%(工程項目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

②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1%2%作為其價格分。

【提示】

1)價格扣除比例或者價格分加分比例對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同等對待,不作區分。

2)具體采購項目的價格扣除比例或者價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購人根據采購標的相關行業平均利潤率、市場競爭狀況等,在本辦法規定的幅度內確定。

3)組成聯合體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分包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享受價格扣除優惠政策。

4.優先采購

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 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 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解釋 采購限額標準

1)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確定公布;

2)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5.其他方式

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在采購活動中允許中小企業引入信用擔保手段,為中小企業在投標(響應)保證、履約保證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

鼓勵中小企業依法合規通過政府采購合同融資。

案例2 20X81月,某省A大學委托省政府采購中心進行20X820X0年物業管理服務采購,項目招標文件商務評審表中的“企業榮譽”一欄規定:

120X6年獲得中國物業管理協會頒發的中國物業服務百強企業稱號,得2分,沒有不得分;

2.獲得國家級校園物業服務實體(企業)百強榮譽的,得1分,沒有不得分。

B物業公司對此向省政府采購服務中心提出質疑,并向該省財政廳提起投訴,認為上述規定屬于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涉嫌排斥潛在供應商和歧視中小企業。

解析
 調查機關認為:

1.對于招標文件“企業榮譽”欄設置的“20X6年獲得中國物業管理協會頒發的中國物業服務百強企業稱號,得2分,沒有不得分”的評審標準,經查詢,除中國物業管理協會頒發中國物業服務百強企業稱號外,20X6921日,中國房地產協會也發布了“20X6年中國物業管理綜合實力100強”。但招標文件規定只有獲得中國物業管理協會頒發的百強企業稱號才得分,屬于以特定行業的獎項作為加分條件的情形;

2.對于招標文件“企業榮譽”欄設置的“獲得國家級校園物業服務實體(企業)百強榮譽的,得1分”的評審標準,根據招標文件,僅是校園物業的榮譽才能得分,屬于以特定行業的獎項作為加分條件的情形,也構成以特定行業的獎項作為加分條件的情形,屬于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

3.省財政廳在查詢相關官方網站后發現,“中國物業服務百強企業”和“全國校園物業服務百強單位”的評價指標體系中均包括總資產、從業人員人數、營業收入、凈利潤、年度納稅總額等因素,也間接違反了上述規定。

結論:

省財政廳認定中標結果無效,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 一、中小企業

  • 二、概述

  • 三、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方式

  • 四、預留采購份額

  • 五、采購相關文件

  • 六、管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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