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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老師:王淑杰 課程時長:00:43:20 13942人已學
四、修改后的《預算法》有以下幾個亮點
一是匡正了立法宗旨,明確了法律的本質和地位;
二是確立了全口徑預算體系,建立了預算公開透明制度;
三是改進了預算控制方法,建立了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四是明確了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規定,建立了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
五是完善了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推進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六是強調了預算績效管理,硬化了厲行節約預算支出;
七是細化了法定程序標準和執行規范,加強了人大審查監督力度;
八是具體了法律責任措施,加大了法律追責約束。
五、《預算法》確立的基本制度
(一)分級預算與全國預算相統一;
(二)全口徑預算體制(預算完整);
(三)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收支平衡的預算原則;
(四)預算約束;
(五)預算公開;
(六)中央與地方分稅制;
(七)轉移支付制度;
(八)舉債制度;
(九)預算支出績效評價制度;
(十)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制度;
(十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
(十二)嚴格的預算法律責任制度。
六、《預算法》法律框架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預算管理職權
第三章 預算收支范圍
第四章 預算編制
第五章 預算審查和批準
第六章 預算執行
第七章 預算調整
第八章 決算
第九章 監督
第十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部分 修法概況
第二部分 亮點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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