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車輛都需要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根據相關規定,應稅車輛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 150毫升的摩托車。那么,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怎么確定呢?
問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怎么確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本文來源:廣東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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