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等級共有A、B、M、C、D五類,每一個等級有相應的分數要求,比如A級的年度評價指標為得分90分以上,B級的年度評價指標為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而如果考評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為D級。那么,發生哪些情形本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直接評為D級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一)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二)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五)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九)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十)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p>
(本文來源:寧波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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