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賃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那么,房產稅的納稅人是如何規定的呢?
房產稅的納稅人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p>
(本文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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