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是稅收種類的一種,通過該稅的征收,有利于加強和優化對土地的管理。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則可以享受減免政策。那么,地下建筑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呢?
地下建筑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第四條規定:
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的土地面積計算應征稅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或地下土地使用權證上未標明土地面積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積計算應征稅款。對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暫按應征稅款的50%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本文來源:吉林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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