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權使用費有明確的范圍,那么,特許權使用費在企業所得稅上如何確認收入呢?可能部分會計人員會有這樣的疑問。以下是政策的具體內容。
企業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在企業所得稅上如何確認收入?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七)項所稱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p>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新稅法實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計入當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在新稅法實施后,凡與按合同約定支付時間確認的收入額發生變化的,應將該收入額減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它方式確認的收入額后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收入?!?/p>
(本文來源:吉林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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