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企業的基本義務,企業應樹立嚴格的納稅意識,積極進行納稅申報。企業需要繳納的稅收有很多,其中就包括印花稅。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一種稅。那么,企業收到投資款,是否需要申報印花稅?
企業收到投資款,是否需要申報印花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營業賬簿,稅率為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一條的規定,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后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因此,企業收到投資款,應按照“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目申報繳納印花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本文來源:深圳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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