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業,顧名思義,即企業再次重新開始業務活動。東山再起,復盤重來,意味著舊的結束,新的開始。復業會涉及到很多環節和手續需要辦理。那么,復業具體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
一、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如實填寫《停復業報告書》,領回并啟用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及其停業前領購的發票。”
二、根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第二十一條規定:“定期定額戶發生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停業報告;提前恢復經營的,應當在恢復經營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復業報告;需延長停業時間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的延長停業報告?!?/p>
(本文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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