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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1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6-23 11:23:08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

各市(縣)、區財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 <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財規〔2018〕22 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 2021 年會計專業技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關于做好2021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一、 繼續教育對象

無錫市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在取得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參加繼續教育;以前年度繼續教育未完成的會計人員,應補培訓完成學時學分。

二、繼續教育時間

自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繼續教育內容

分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區分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不同類別初、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無職稱人員對應的課程。會計人員應根據自身專業技術等級和所在單位性質選擇相應的繼續教育課程。

四、繼續教育方式

2021 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繼續實行網上注冊、網上交費、網上培訓、網上考試的操作流程。

五、培訓機構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單位的通知》(蘇財會〔2021〕6 號)公布的招標中標單位,選擇“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北京華夏金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東奧時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培訓中心”4 家網絡培訓機構承辦無錫市 2021 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工作。

六、學習流程及費用支付

(一) 網站選擇

登錄無錫市財政局網站,進入“會計管理”頁面底部,從 4家網校自行選擇 1 家培訓機構進行繼續教育。

北京東奧時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https://wuxi.dongao.com/

(二)培訓流程

1.登錄―閱讀“重要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手機號、地區、專業職稱及單位性質)―閱讀“服務承諾”―提示需信息采集―選擇課程(按專業職稱單位類別選課)―付費―發票申請―開始學習―學時完成―培訓評價—參加考試―打印合格證書。

2.費用支付。學員選擇網絡培訓機構后,通過支付寶、網銀、微信等方式直接向網校賬戶支付學習費用,支付成功后即可進行學習(學員如需發票請在交費時點擊菜單確定,網絡培訓機構會按注冊時填寫的信息寄達)。

3.在線考試。學員完成 30 學時后,在線考試。合格成績為60 分,有 3 次考試機會。3 次不合格的需要重新購買學時學習。考試成績將由網絡培訓機構在學員完成學時考試合格 5 個工作日內發送至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會計人員個人賬戶,學員不再辦理其它手續。

七、學分管理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年度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 90 學分(每學時折算為 3 學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學分,專業科目不少于 60 學分(含必修課 40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指定的網絡培訓機構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完成規定課程、學時并考試合格即為完成 90 學分。

(二)參加其它繼續教育形式的,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1.凡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等會計類等考試,每通過一科(門)考試,折算為 90 學分;凡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學位學歷考試的,當年度通過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 90 學分;

2.凡參加市級以上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等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及無錫市財政會計學會、無錫市總會計師協會組織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 10 學分;

3.凡參加市級以上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培訓,以及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折算為 90 學分;

4.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 90 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90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60 學分;

5.凡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 90學分;與其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90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60 學分;

6.凡獨立在國內統一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 30 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30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10 學分;

7.凡參加市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 90 學分;

8.擔任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評審執行評委,折算 90 學分。

(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實行登記管理,如實記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情況。凡參加其它形式繼續教育未滿 90 學分的,仍須參加當年的繼續教育培訓。凡符合“學分管理”中第二項 1、2、3、4、5、6、7、8 條款的會計人員,可在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個人內賬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選擇對應區屬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即為完成當年度的繼續教育(說明:因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目前尚未設置零星分數減免要素,故不滿 90 學分者無法減免學分);學分減免截止 2022 年 1 月 30 日止,逾期不再辦理。

八、 培訓機構管理

各網絡培訓機構要嚴格遵循《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關于做好 2021 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無錫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網絡繼續教育委托協議》以及簽訂的《服務承諾》等要求,并強調如下:

(一)網絡培訓機構必須通過技術手段約束,提醒學員注冊時務必準確填寫個人信息。

(二)網絡培訓機構的聽課設置嚴格按照每 20 分鐘回答一個問題后方可繼續進行學習??荚嚨膬热轂閷W員所選的必修課內容。分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各 20 道。總分值為 100 分。

(三)網絡培訓機構要嚴格自律,對采用虛假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以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名義組織境內外旅游或者進行其他高消費活動的,以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名義亂收費,只收費不培訓,多收費少培訓,只培訓不考試,將不及格學員混淆合格人員名單中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培訓合作資格。

(四)各網絡培訓機構應嚴格落實服務承諾,并在各網校上進行公開,接受會計管理部門的檢查、評估和學員的監督。

(五)各網絡培訓機構要在年度培訓結束后,要對照服務承諾書等,進行自我評價和總結,評價和總結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各項職責落實情況、教育情況及教育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承諾事項落實情況等,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報送市及各市(縣)區財政局。

九、監督管理

(一)各市(縣)區財政局負責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減免審核和檔案管理工作。

(二)市、各市(縣)區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對照培訓機構管理要求,負責做好培訓機構(網校)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及時與網校協調處理會計人員在培訓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培訓順利進行。

(三)各市(縣)區財政局及市本級對照各網絡培訓機構自查總結材料和各網校的服務承諾書等要求,采取實地調研、當面座談、向屬地學員發放調查問卷(不少于 30 名)、結合網上舉報情況等方式進行考核和評估,并將書面考核、評估情況,以及對各網絡培訓機構能否承擔我市下一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網絡繼續教育提出建議意見。市財政局會同各市(縣)區進行考核、檢查和評估,在此基礎上,結合學員對網絡培訓機構的綜合評價情況,形成對各網絡培訓機構的年度考核綜合報告,作為選擇下一年度網絡培訓機構的依據。

(四)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情況是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高級會計師、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的重要依據之一,并納入其信用檔案。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將按照會計人員管理規定處理。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照《關于印發 <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財規〔2018〕22 號)文件執行。

無錫市財政局

2021 年 6 月 23 日

打印 責任編輯: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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