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對于初次進行會計繼續教育的人員來說,從哪一年開始繼續教育呢?
根據《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第六條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會計人員由于某種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是可以對之前年度的繼續教育補學的。會計人員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可進行以前年度的學習。還有一些地區無需提供證明,在本地繼續教育平臺上會有相應的年度課程,學員在完成當前年度的繼續教育之后,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所需補學的年度課程,進行學習。一些地區明確規定,會計人員無論是何種原因導致之前年度的繼續教育沒有完成,是不可補學的,所以各位學員一定要保證繼續教育的順利進行,以免耽誤其他會計工作。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會計繼續教育的相關信息,目前全國部分省市2019年會計繼續教育報名入口已開通,需要進行本年度繼續教育的學員可以報名學習了。如需了解更多地區繼續教育規則,可登錄東奧會計繼續教育網站進行查詢。
說明:因繼教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繼續教育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學員以當地會計管理部門的官方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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